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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从重处罚药品等领域违法行为
12月20日,记者获悉,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从严从快将严重违法主体列入失信名单的通知》,将对疫情期间全市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等领域严重违法主体,从严、从快列入失信名单,震慑不法行为。
“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的市场主体;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市场主体;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根据《通知》,满足以上四个条件之一的市场主体,即被列入失信名单。
根据《通知》,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切实履行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同时,用足用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工具,打好“组合拳”,以强有力的手段支撑做好“两保一稳”工作。各级信用监管机构、执法办案机构、法制机构和业务主管机构要加强联动,同步推进。在确保对严重违法主体“应列尽列”的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同时,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也将选取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充分发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的震慑作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达到曝光一个案例、警示一批违法失信企业、净化一个监管领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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