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单
申请办理继承公证,请提供下列材料: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结婚证。
二、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比如房产证、存单、存折、银行证明或者明细、证券证明或明细、机动车登记证书、公积金明细或清单等。(如果是存折,去开户银行打印明细,包括户名、账号、余额、银行公章四部分。)
三、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基本情况)。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的所在单位出具,没有单位的由村委或社区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格式附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
五、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六、继承人在外地工作、生活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七、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八、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注意:以上第七至十条如情况不涉及可不提供,如涉及哪条请提供哪条相应材料。
晋城市公证处咨询电话:2218606、2218605、2218603
办公地址: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西楼北1A层(文博路泽州公园东门对面
温馨提示:关注公众号,下载《亲属关系证明》电子版。
附:亲属关系证明格式
亲属关系证明
晋城市晋城公证处:
我单位职工(或我村村民、社区居民)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于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其亲属关系如下:
一、XXX的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现住X。(或者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如果不清楚,注明XXX的父母亲均先于XXX死亡,姓名不详、死亡时间不详。)
二、XXX的配偶是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现住X。(如原配偶已死亡的请写明死亡时间,离婚的请写明离婚时间。)二人是/否原配夫妻。
〖XXX的原配偶去世后(或离异后)是否再婚。(如有再婚,请写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三、XXX与配偶所生的全部子女(包括收养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现住址。〖XXX再婚后,与再婚配偶所生的全部子女(包括继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共有上述X个子女,无其他子女。(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情况。)
出具证明单位名称(盖章)
X年X月X日
注意: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的所在单位出具,没有单位的由村委或社区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