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全面落实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
11月16日,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发区全面落实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安排部署在全省开发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20条措施和我省35条实施意见,推动全省开发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着成效,奋力冲刺开发区年度发展目标任务。
《通知》从全面落实二十条措施、全面落实企业防控措施、加强组织保障三个方面安排部署开发区防控工作,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坚定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不动摇,认真落实二十条措施和我省细化举措,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坚决守牢守好开发区阵地。
全省开发区都要加强对二十条措施的政策培训,做好防控政策的宣传解读,细化具体工作要求,持续提升防控能力和水平。要深入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认真抓好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体制创新、创优环境等开发区重点工作,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担当作为。要摸清辖区内企业底数,“一区一策”“一企一策”制定好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精准防控措施,强化常态化入企服务,助企纾困解难,全力保障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总结开发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着成效的典型经验,在全省开发区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