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晋城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2、提出列入市委管理的干部及领导班子建设、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市党员、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和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工作。
4、按照党章规定,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研究拟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主要政策和制度,从宏观上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6、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落实干部教育规划。
7、负责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检查督促,向市委和省委组织部反映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
8、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宏观管理,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策。根据晋市发[2001]14号文件规定,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9、负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
10、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使用和管理,对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1、负责全市人才工作领导组的日常事务,组织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具体部署。
12、负责对全市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选聘、管理、考核、培养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宏观指导。
13、负责全市党员和党群口公务员的有关人才资源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党员、党组织、干部信息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14、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报道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服务基层党组织建设。
15、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建立、管理高层次人才个人及其技术、专利、项目信息数据库。
16、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组织部预算包括部机关预算、部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市委组织部预算的下属事业单位包括:
晋城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晋城市委组织部信息中心
晋城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晋城市干部培训中心
晋城市高层次人才项目工作办公室
晋城市党建研究所
二、晋城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2018年晋城市委组织部预算公开表格
三、晋城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为3933.89万元,比2017年增加227.98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经费、公务员初任培训费等组织工作业务费用。其中,市本级收入为1401.43万元,补助县区收入为2532.4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933.89万元,比2017年增加427.9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使用收回单位结余资金,同时2018年增加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经费、公务员初任培训费等组织工作业务费用。
1、2018年基本支出820.96万元,比2017年减少35.0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有所降低。其中:人员经费基本支出623.7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1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197.25万元。
2、2018年项目支出3112.93万元,比2017年增加263.01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经费、公务员初任培训费等组织工作业务费用。
3、市本级项目支出580.47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类项目35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工作专项活动支出;十万元以上购置类项目65.47万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65万元。
4、补助县级项目支出2532.46万元。包括农村离任“两委”主干生活补贴发放、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农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市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
农村离任“两委”主干生活补贴发放388.68万元,其中拨付高平66.07万元,泽州108.03万元,阳城79.56万元,沁水53.59万元,陵川67.94万元,城区13.49万元。主要用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村离任支书、主任发放生活补贴。
基层党建工作经费2021万元。其中拨付高平314万元,泽州421万元,阳城293万元,沁水271万元,陵川571万元,城区15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区、非公、困难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困难党员帮扶基金50万元。其中拨付高平9万元,泽州9万元,阳城9万元,沁水8万元,陵川9万元,城区6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救助。
农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52.33万元。其中拨付高平12.36万元,泽州12.69万元,阳城11万元,沁水5.92万元,陵川6.56万元,城区3.78万元,开发区0.0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农村社区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市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20.45万元。其中拨付高平1.53万元,泽州5.18万元,阳城4.42万元,沁水0.87万元,陵川2.98万元,城区3.55万元,开发区1.92万元。用于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补助。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比2017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差别;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共接待10批次,50人,与上年相比无差别;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原因为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差别。我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全面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保证“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7.2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4.46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办公用房租赁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内容主要为电脑、碎纸机、文件柜、办公桌、办公椅以及内存、硬盘、防火墙等信息化办公设备,共计65.47万元,主要用于大组工网硬件设备部分的更新,以及更新部分陈旧不能正常运转的办公设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晋城市委组织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四、相关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事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