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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21 11:08:10 信息来源: 晋城市老干部信息网


        《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解读


        今年3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我省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便于各级党委、有关部门和广大离退休干部全面准确把握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现就《实施意见》精神重点解读。

        1.为什么制定出台这个《实施意见》?

        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是各级党委的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出台《实施意见》,一是有利于结合我省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要求。《意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专题制定的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好地把广大离退休干部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积极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实施意见》既贯彻了中央要求,又结合了全省实际,是推进我省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全省老干部工作的重要保证。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把全省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凝聚起来,继续为全方位推动山西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发展作出的战略擘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金光大道奋力前行。离退休干部党员是离退休干部队伍中的骨干力量,他们政治强、觉悟高、党性好,有着丰富的经验智慧和人生阅历。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广大离退休干部的倾力支持,需要进一步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的优势和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引导他们继续为治晋兴晋强晋建言献策、助力赋能。三是有利于以党建引领我省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离退休干部党员和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是我省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1年底,全省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有5624个,占全省基层党组织总数的4.3%,离退休干部党员28.52万人,占全省党员总数的10.8%,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从这些年来我省各级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的实践看,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做得越好,老同志自我管理的意识就越强,参加活动的热情就越高,优势作用就发挥得越好,就越能整体带动和促进老干部工作全面发展。

        2.《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篇贯穿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考虑离退休干部党员实际,注重严管和厚爱结合,认真总结吸收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主要内容为“六个加强”:加强政治建设,引领离退休干部党员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加强理论武装,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组织建设,切实把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凝聚起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党性观念;加强激励关怀,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在服务大局中作出新贡献;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3.《实施意见》对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对象范围是如何把握的?

        答:《实施意见》重点对我省离退休干部党员和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提出要求、作出规定,既有共性的原则要求,也有针对性的明确规定;既有对一般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要求,也有对担任过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更高要求,还有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要求,同时兼顾了对离退休干部的普遍要求,体现对所有离退休干部的教育引导、管理监督、关心帮助。在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方面,强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按规定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在严明纪律规矩等方面,突出强调担任过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发挥表率作用。

        4.《实施意见》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政治建设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政治建设,引领离退休干部党员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着重从强化政治引领和严明纪律规矩两个方面作出规定。在强化政治引领方面,强调要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调要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在严明纪律规矩方面,强调离退休干部党员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干部党员要严守纪律规矩,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得传播政治性的负面言论,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强调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严格遵守党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庆典、刊登、出版、接受采访、网络行为以及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重要情况报告等有关方面的纪律规定。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实施意见》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理论武装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理论武装,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重从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完善教育培训制度三个方面作出规定。在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方面,提出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求依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老干部党校、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山西老年》杂志等主阵地,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全面系统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方面,提出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伟大建党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论述和老干部工作政策宣讲阐释,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珍惜光荣历史,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在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方面,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培训列入组织部门培训计划,坚持省级示范培训、市级和省直单位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基层兜底培训。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年举办示范培训班,结合培训主题可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到红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要求党委(党组)或有关方面负责同志每年为离退休干部党员讲党课不少于1次。

        6.《实施意见》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方面作出了哪些明确规定?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党组织建设,切实把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凝聚起来”,着重从抓好党组织有形设置、扩大党组织有效覆盖、配强党组织班子、严格组织生活四个方面作出规定。在抓好党组织有形设置方面,强调按照“利于活动、便于管理、应建尽建”原则,以党支部建设为重点,规范灵活设置党组织,确保每名离退休干部党员都编入党的基层组织。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总支、党委成立的标准。在扩大党组织有效覆盖方面,强调按照“一方隶属、多方管理”原则,规范在离退休干部党员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志愿服务组织、社团组织中建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或者临时党组织。提出以“组织设置好、班子建设好、党员队伍好、学习活动好、作用发挥好、制度坚持好”为标准,扎实开展“示范党支部(总支)”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云端”党组织、“异地派驻”党组织。在配强党组织班子方面,强调选配党性强、威信高、经验丰富、乐于奉献、身体较好、相对年轻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制度,解决党支部换届难、党支部书记选配难等问题。在严格组织生活方面强调,提出结合实际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充分考虑离退休干部党员年龄差异、身体条件、居住情况等因素,对身体条件允许的,组织他们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党组织可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向他们传达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不重视开展组织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7.《实施意见》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党性观念”,着重从抓好党员日常管理、重视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干部荣誉退休制度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抓好党员日常管理方面,提出加强党性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增强党性修养。在这个方面,既有对党员日常管理方面的要求,严格党费收缴,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关系转接,建立定期联系行动不便党员和易地居住党员制度,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也有根据中央精神的新要求,国有企业退休干部党员要把组织关系转入相应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重视加强与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对接沟通,通过党建共建、活动联办、场所共用等形式,努力提高国有企业退休干部社会化管理移交后的归属感。另外提出,离退休干部党员出国(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所在单位党组织要注意掌握出国(境)后的思想、学习等情况,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有效发挥微信群、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在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在重视流动党员管理方面,强调建立完善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双向共管机制。流出地党组织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流入地党组织应当主动配合协助做好日常管理。在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较多、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要自觉接受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管理,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在建立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方面,强调通过开展专题谈心谈话、举办荣誉退休仪式、做好服务管理对接等方式,规范干部退休相关工作,帮助完成角色交换,增强退休干部的政治荣誉感、组织归属感和生活幸福感,激励引导退休干部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继续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同时强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坚持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负责人要善于利用重要节点主动与党员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8.《实施意见》在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优势作用等方面有哪些考虑?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激励关怀,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在服务大局中作出新贡献”,着重从突出发挥作用、加大宣传表彰、深化关怀服务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突出发挥作用方面,强调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优势作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继续发光发热。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统筹安排、有序有效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好作用,防止发生影响干预原单位或其他基层单位工作的情况。在加大宣传表彰方面,提出注重挖掘和选树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健全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开展党内集中表彰,表彰对象一般应有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代表;注重打造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特色品牌,扩大示范效应,利用党报党刊和老干部部门主办的刊物、平台大力宣传离退休干部先进事迹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先进经验,形成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在深化关怀服务方面,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引导树立积极老龄观。落实党内关怀帮扶规定,健全服务管理机制,让离退休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行“一人一策”,精准服务离休干部。强调落实走访慰问制度,健全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引领作用,组建爱心团队,完善“时间银行”等互助式养老志愿服务办法。

        9.《实施意见》在健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有效运行机制方面有哪些要求和规定?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领导体制不够健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运行机制不够顺畅的问题,分别对各级党委(党组)、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地方党委老干部工作部门、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职责定位予以明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依托老干部工作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委(党工委)建设。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地方党委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督促落实,特别是强调部门单位机关党委要履行本部门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明确部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要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体系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坚持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注重运用好考核“指挥棒”,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10.《实施意见》在加大保障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力度方面有哪些加强和改进?

        《实施意见》在保障工作经费方面一个明显突破就是,从2023年起,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提高至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年8000元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通过纳入管理费用、税前列支等渠道予以保障。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不包括在职同志)每月不低于150元的工作补贴,给予副书记和其他委员(不包括在职同志)适当工作补贴,所需经费由各单位在返还党费或党组织工作经费中统筹安排。同时,要求街道、社区要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全额下拨,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对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适当增加工作经费。落实离退休干部临时党支部工作经费。

        11.《实施意见》在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等方面作出了哪些规定?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稳中求进、求真务实,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强调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党建工作新模式,用好“互联网+党建”平台,规范网上学习教育阵地,着力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强调发挥好共产党员网、“离退休干部工作”“山西老干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引导作用。要求进一步营造氛围,创新方法,规范机制,不断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12.对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有哪些具体部署?

        《实施意见》是做好我省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重要文件。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和近年来探索的经验成果,研究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各级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对《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列出清单,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二是抓好学习宣传。要运用多种形式抓好省委常委会议和《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辅导、培训,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依托“离退休干部工作”“山西老干部”微信公众号和《山西老年》杂志等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学习贯彻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三是统筹推动落实。要把贯彻落实我省《实施意见》与贯彻中央《意见》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执行党内相关法规贯通起来,与贯彻执行老干部工作一系列政策规定衔接起来,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要加强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完善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制度机制。四是积极开拓创新。注意研究贯彻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积累新经验,构建新格局,以党建引领推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上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适时组织对所辖地区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的指导检查,及时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把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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