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工伤职工申请受理认定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受理、认定工作,县人社局开展“优化服务,简化业务”认定流程,积极推行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以“不见面”方式申请工伤认定。截止2022年12月底,我县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120起,其中:认定118起、不予认定2起,工伤认定率达到100 %。
2022年在受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工伤事故时,人社局采用邮寄《工伤认定申请》和电话的方式受理工伤案件。受理后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将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的受伤部位情况进行分类研判。对属于轻微伤情的,事实清楚、劳动关系明确的工伤职工,实行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告知承诺的方式,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对受理部分疑难案件,我局工作人员及时深入用人单位实地查看事故现场,分析事故原因,询问现场证人笔录,在最短时间内确保证据充分完整。同时召开工伤认定领导小组会议,对调查的工伤事故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确保工伤认定合理合法,提高办案的准确率。在案件办结时,第一时间将工伤认定结果送达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手中,使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县人社局从工伤案件受理、认定、结案的工作流程中,办案人员深入用人单位向职工解读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讲解代表性的工伤经典案例,提升了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降低了用人单位的工伤发生率,大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切实缩短了工伤认定时间,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管理可持续健康发展,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