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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2023年1月份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消费提示
        时间: 2023-02-01

        一、数据分析

        (一)基本情况

        1月份,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信息2509件,同比下降12.2%,环比下降17.8%。其中咨询1815件,同比下降18.5%,环比下降13.9%,占受理总量的72.3%;投诉512件,同比增长8.7%,环比下降22.5%,占受理总量的20.4%;截至目前已办结反馈298件,办结反馈率58.2%,涉及争议金额31.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8万元;举报182件,同比增长15.2%,环比下降35.9%,占受理总量的7.3%。截至目前已办结反馈98件,办结反馈率53.8%。





        (二)咨询情况分析

        本月共受理消费者各类咨询信息1815件,比去年同期减少413件,同比下降18.5%,比上个月减少294件,环比下降13.9%。其中涉及市场监管业务咨询1624件,占咨询总量的89.5%;涉及非市场监管业务咨询191件,占咨询总量的10.5%。咨询量下降原因主要是一月份含“元旦、春节”两个国家传统佳节,人民群众欢度节日,来电量大幅下降。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投诉受理状态、办理进度,网购纠纷,快递纠纷及供暖等问题。

        (三)投诉情况分析

        本月共受理投诉512件,同比增长8.7%。其中商品类投诉316件,同比增长14.5%,环比下降28.5%,占投诉总量的61.7%;服务类投诉196件,同比增长0.5%,环比下降10.5%,占投诉总量的38.3%。

        商品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依次是一般食品类54件、医疗器械类50件、交通工具类39件,分别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7.1%、15.8%、12.3%。

        服务类投诉中,排名前三的依次为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38件、餐饮和住宿类32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14件,分别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9.4%、16.3%、7.1%。

        (四)举报情况分析

        本月共受理举报18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4件,同比增长15.2%;比上月减少102件,环比下降35.9%。举报内容主要涉及商家使用过期食材加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未明码标价,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电梯、游乐场等设施安全隐患,加油计量不足,虚假宣传、无照经营、食品安全等问题。

        二、消费提示

        1月份正值元旦、春节“双节”假期,节日期间是各类食品消费的高峰,本月关于食品类的投诉居于首位;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饮食安全,理性选购食品。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避免买到包装破损或过期产品;另外可以借助网络平台使用“追溯查询”功能扫一扫预包装食品条形码,查询了解食品相关信息;

        选购散装食品时,要观察盛放食品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信息等内容,尽量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使用保鲜膜覆盖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的产品;

        选购蔬果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购有损伤、颜色或形状异常的产品;

        选购生鲜、冷链食品时,应特别注意查看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验讫印章等;

        节日期间食品促销手段花样繁多,消费者要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适量、理性选购,避免盲目囤积、冲动消费;在消费过程中,保留好票据、账单等消费凭证和相关证据,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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