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事关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将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关切,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政策支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营造公平市场环境。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豁免或简化部分项目环保手续
一是豁免项目环评手续。对未列入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项目,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汽车制造业、专用和通用设备制造业、低于6000千瓦的光伏发电、经济林基地(原料林基地除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地产开发等项目,不再办理环评手续;对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建设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是简化环保手续办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按照通用工序管理,且不涉及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的煤炭开采洗选,天然气开采以及黑色有色金属、非金属采选,设备制造等行业项目,一律实行登记管理。将能耗低、环境影响小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有效期由三年延长至五年,审核权限下放各县(市、区)。
二、强化治污减排,拓展环境容量
一是强化污染防治。制定出台《晋城市空气质量改善2022年行动计划》《晋城市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晋城市土壤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推进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二是加大减排力度。推进全行业绩效评估差异化管控,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对煤化工、冶铸等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拓展环境容量空间。
三、优化完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优化执法方式。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整合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用电监管、TSP、门禁视频等“技防”措施,对企业实施全天候监管,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减少人为干扰。
二是推动差异化监管。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绩效评估等级、企业守法状况及信访投诉等信息,动态更新抽查名录,确定不同的检查比例。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采取非现场执法方式为主的执法监管。
我局将建立局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与重点行业企业包联制度,开展“一对一”帮扶。深入企业一线主动服务纾困解难,通过把脉问诊,建立一企一册帮扶档案,优化提升污染防治设施,不断提高绿色化发展水平。
总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进一步强化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生态环境要素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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