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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来源: 晋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2-12-30 10:00:00

        晋市环发〔2021〕104号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分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遵照执行。

        附:《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高考期间突发环境噪声污染事件的危害,规范各类噪声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为我市广大考生创造安静和谐的休息、考试环境,切实保障2021年度高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处置突发环境噪声污染事件的能力。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切实履行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职能,把保障高考期间各考区考点周围的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尽可能避免环境噪声污染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突发事件对广大考生造成的环境污染危害。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噪声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是维护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作用,依靠现场执法人员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

        二、噪声污染防治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突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担任总指挥,副队长担任副总指挥,各科科长和各县(市)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巡查处置组两个工作机构,成员名单及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七科,成员为许志明、秦子浩。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方案制定、调度指挥、物质保障、举报受理、信息上报、工作总结以及和其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

        巡查处置组设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二科成员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各县(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噪声污染源的考前排查、考试期间的驻点检查,并对噪声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合理处置。

        发现环境噪声污染事件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指挥部对环境噪声环境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动全部力量和各种资源,组织环境噪声查处工作。

        本《方案》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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