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投诉与受理工作,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诉人依法投诉,提高投诉受理效率。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水利部等七部委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我局现将市级监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投诉受理程序和材料要件清单、注意事项、内部受理投诉机构向社会公告,同时统一投诉书格式供参考使用。
一、投诉、受理流程
(一) 投诉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且投诉人必须是与该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 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应当作出答复;
(三) 投诉人持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意见和投诉材料清单中要求的完整材料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四) 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
(五)决定受理的将在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投诉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投诉材料清单内容
(一) 投诉书
内容包括:
(1)投诉人以及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诉人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他人投诉的应提供经法人签字的授权书);
(三)法人或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三、受理投诉机构电话、电子邮箱和地址
受理投诉机构:晋城市水务局
投诉电话:0356-2036702
电子邮箱:jcsswjghjsk@126.com
通讯地址:晋城市水务局办公楼(泽州路1195号)
统一投诉书格式(提交投诉书时此行应删除)
投 诉 书
投诉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事项:***
请求及主张:***
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年*月*日
盖章:(盖投诉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