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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城市水务局 关于印发《晋城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3 来源:水利安全科

        晋市水〔2022〕48号

        晋城市水务局

        关于印发《晋城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直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现将《晋城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水务局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巩固提升和收官之年。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果,根据《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安委办发〔2022〕14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已有成效的巩固提升、已经破题的深入攻坚、没有破题的重点突破”总思路,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巩固提升年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任务分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 个专题整治任务和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危险化学品、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安全检验5个重点领域安全整治任务。

        三、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分为方案制定、巩固推进、全面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各单位要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将“两个专题”整治内容纳入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中同步开展整治。

        (二)巩固推进阶段(2022年4月16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对2020年、2021年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回头看”,结合2022年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认真梳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纳入本单位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中同步推进。要深入排查整治存量隐患和增量隐患,管控重大风险,整治重大隐患,解决重点问题。要紧盯本单位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问题和短板,通过“开小灶”、借鉴推广典型经验等做法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各单位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的共性问题和现实困难,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制度、政策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逐项健全完善并推动落实,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在责任落实上巩固提升。责任是落实安全生产的关键和保障,督促各单位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也是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之一。一是强化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监督,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团队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水利工程施工参建单位要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改自报机制,强化危险源管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从风险防范上巩固提升。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年来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要引以为戒,结合实际分析研判本地区本单位安全风险防控形势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管。要重点强化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和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以及违法转包、分包工程和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对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风险较大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管。要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和检修等环节安全管理,防范遏制有限空间、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

        (三)在督导检查中巩固提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隐患排查整治成果,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市水务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既要紧盯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等重点领域,又要排查小水电站、小水库等“小散远”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请各县(市、区)水务局,局直各单位每月29日前将本月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2022年两个专题任务清单推进情况(附件1、附件2)报市水务局水利安全科。

        附件: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

        题任务清单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任务清单

        附件1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任务清单

        序号

          

        完成时限

        主要进展及完成情况

        1

        (1)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将安全生产纳入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2022年底前


        (2)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本单位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2

        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力争3年(至2022年底前)轮训一遍,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3

        弘扬先进典型事迹,曝光负面典型案例,营造安全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4

        (1)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与行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5

        (2)建立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消除监管漏洞盲区,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1)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


        6


        (1)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签订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2)突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危险化学品、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检验5个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环节安全责任措施。


        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任务清单

        序号

          

        完成时限

        主要进展及完成情况

        1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022年底前















        2022年底前



        2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强化落实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3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督促指导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督促指导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4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5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对违规挪作他用,以及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发生事故等后果依法依规惩处。


        6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8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9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 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16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7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


        18

        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各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将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2022年底前


        19

        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督促指导各单位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


        20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本单位主体责任的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21

        各单位要把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处各类违法行为。


        22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23

        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确定类别和等级,制定包括风险所处的作业场所、风险描述、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的安全风险清单,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现“一企一清单一张图”。




         

        责编:水利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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