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8信息来源:组织部
市直各党委、总支、支部: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内容
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支委会”)和上党课。
(一)党员大会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
1. 参加范围:全体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列席。党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
2. 召开频次: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 主要任务: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4. 议事规则:一是发扬党内民主。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必须有半数(支部选举工作为五分之四)以上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二是如果决议的问题多于1个,应逐项表决。三是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急于作出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5. 组织实施
(1)会前准备。党支部委员会确定议题和时间,将议题、时间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
(2)召开会议。清点人数、宣布议题,围绕议题开展讨论,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作出的决议等。
(3)会后工作。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定或通过的决议,按规定需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及时上报。做好会议记录,填写《党组织会议记录本》。
6. 注意事项: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支委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逐个表决;选举时,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的程序要求进行,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
(二)支委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1. 参加范围:党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需要可吸收党小组长和党员代表列席。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
2. 召开频次: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 主要任务: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执行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的奖惩;讨论需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的其它事项。
4. 议事规则:讨论决定有关问题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 注意事项:支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由3名委员组成的党支部委员会,原则上应全部到会方能开会;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支委会讨论;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填写《党组织会议记录本》。
(三)党小组会
1. 参加范围:党小组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列席。党小组会原则上由党小组长主持。
2. 召开频次:一般每月召开1次。
3. 主要任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4. 注意事项:议题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确定;党小组长负责会议记录,并及时填写《党组织会议记录本》。
(四)党课
1. 参加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表现突出的同志参加。
2. 组织频次: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
3. 主要任务:向党员宣讲党的形势任务,宣传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解读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及政策文件精神等。
4. 组织实施
(1)课前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结合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和党员思想状况,精心选择主题,确定授课内容和授课人,并认真备课。
(2)可借助信息手段,制作PPT课件,使讲课内容图文并茂,增强党课生动性;也可采取互动式讲课方式,针对一些问题进行研讨,引发党员思考。
(3)课后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组织党员围绕党课内容开展讨论,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提高党课教育效果。
5. 注意事项:党课应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其他党员可采取“微党课”形式讲党课;根据需要可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作党课辅导报告;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及时安排对其补课;填写《党组织会议记录本》。
二、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流程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基本流程,充分做好会前准备,认真组织召开会议,做好会后有关工作,确保“三会一课”程序不减、环环相扣,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坚决防止随意化、图形式、走过场,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具体内容参照附件1)。
三、进一步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一)突出“三会一课”政治性。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使“三会一课”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
(二)增强“三会一课”针对性。每次“三会一课”,要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和发展变化需要,精心研究和准备主题、内容和方法载体,学习具有指导性的政策理论,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着眼于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问题,每次突出解决一两个问题,促进实际工作的开展。要发挥广大党员主体作用,调查了解党员需求,引导党员建言献策、集思广益,主动参加“三会一课”的实践,增强党员积极投身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丰富“三会一课”内客。要把“党支部主题党日”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的有效载体,作为党支部开展工作、党员参加活动的制度保证,长期有效坚持下来。要拓展“三会一课”功能,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交纳党费、学习研讨、民主议事和联系服务群众等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落到实处。
(四)创新“三会一课”形式。根据党员特点和需求,大力推进“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载体、形式、手段的创新,改变“一人说、大家听”的单一学习形式,邀请领导干部带头讲、优秀党员示范讲、普通党员轮流讲;改善单一形式,可以定期到会议室开会,也可把会议开在田间地头、生产一线、企业车间、街道社区等,开展体验式、开放式、互动式组织生活,建立党支部与党员QQ、微信等网络互动平台,总结推广“微党课”“微讲堂”等做法,借助信息化手段将党员凝聚起来。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层层落实责任。把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加强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安排,及时将文件传达到所辖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党支部是落实“三会一课”的主体,要将“三会一课”有关要求作为党员学习培训的必修内容,教育引导党员认识“三会一课”的严肃性。党支部书记作为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认真履职,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计划、报备、考勤、会议纪实、定期检查通报等相关制度。基层党支部每年年初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每季度要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填报党支部“三会一课”台账(附件2),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按规定作出组织处置;每年年底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各基层党委(总支)要按照抓党建责任清单,定期开展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指导督促整改,每季度填报党委(党总支)“三会一课”台账(附件3)上报市直工委。各机关纪委(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本级“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市直工委将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抽查调阅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对发现“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提出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执行不力、组织生活不正常的,党员无故多次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要利用电视、报刊、党建网、微信等平台,加强对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情况的宣传报道,提高党员群众知晓率,激发广大党员参与热情。要及时总结推广开展“三会一课”的好做法好经验,切实营造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的良好氛围。
附件:
中共晋城市直工委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