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即日起,晋城市主城区社会餐饮恢复堂食,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一退两抗”药品实行实名登记销售管理,对异常购药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防控办和市场监管部门。
2.密闭型非生活必需的文体休闲娱乐场所,取消限流规定,按照《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执行。
3.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4.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5.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