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要素名称 | 内容说明 | 备注 |
1 | 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汇缴和提取 | |
2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3 | 事项主题 | 其他 | |
4 | 设定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25条 | |
5 | 行使层级 | 市级 | |
6 | 权限划分 | ||
7 | 行使内容 | ||
8 | 办理机构 |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9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10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
11 | 申请条件 | 汇缴:晋城市范围内以下单位及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提取: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出境定居的;(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五)缴存职工及配偶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六)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七)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 |
12 | 办理材料 |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个人账户设立时,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下列资料:1、专管人员身份证原件;2、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二、购买商品房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购房付款凭证原件;3、结婚证原件(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身份证,(此项是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提供);4、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三、购买二手房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3、权属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契税完税发票原件;5、结婚证原件(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身份证,(此项是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提供);6、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四、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借款合同原件;3、借款银行出具的近12个月的正常还款明细,(此项是按年度提取时提供);4、借款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清贷款证明,(此项是提前还清贷款时提供);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身份证,(此项是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提供);6、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五、去世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死亡家属身份证原件;2、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3、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裁定调解书原件;4、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六、退休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2、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或养老金领取证原件;3、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七、租赁住房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2、夫妻双方不动产交易中心出具无房产证明原件;3、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八、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原件;3、规划部门建造、翻建批准文件原件;4、支付费用凭证;5、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九、大修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原件;3、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原件;4、支付费用凭证;5、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十、出境定居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户口迁出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3、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十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3、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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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示范文本 | ||
14 | 联办机构 | ||
15 | 中介服务 | ||
16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结算 | |
17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18 | 结果名称 | ||
19 | 结果样本 | ||
20 | 是否收费 | 否 | |
21 | 收费标准 | ||
22 | 收费依据 | ||
23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
24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25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
26 | 通办范围 | ||
27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
28 | 预约办理 | 否 | |
29 | 网上支付 | 否 | |
30 | 物流快递 | 否 | |
31 | 运行系统 | 市级 | |
32 | 办理地点 | 具体承办单位所在地点: 市级:晋城市文博路3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住房公积金窗口 城区:晋城市城区泽州路2633号 泽州:晋城市凤台东街299号 高平:高平市建设南路都市馨苑 阳城:阳城县凤凰北路55号 陵川:陵川县崇文镇古陵南路欣鑫家园12号 沁水:沁水县城食品街9号 晋煤:晋煤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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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办理时间 | 8:00-12:00 14:30-18:00 | |
34 | 咨询电话 | 0356-12329 | |
35 | 常见问题 | ||
36 | 监督电话 | 0356-2217293 |
责任编辑: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