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市城市管理局决定从现在起至8月31日,聚焦市区物业管理领域的现实矛盾,通过抽查检查,依法查处一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共为动员部署、抽查检查、整改处罚、总结巩固四个阶段,重点对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为;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行为;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