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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治理动态|晋城沁水县:“十条措施”扎实做好下沉干部管理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 2023-01-05 09:04:37 信息来源: 太行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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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沉干部的管理使用,防止下沉干部“下而不沉”,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沁水县结合实际,出台下沉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01.下沉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统筹选派,代表包联单位驻村(社区)开展工作,党员的一般任第一书记,非党员的一般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现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岗位不变,同时履行无疫村(社区)创建工作相关职责。

        02.下沉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以创建无疫村(社区)为目标,集中精力当好政策宣传员、工作协调员、健康守护员、居民服务员、社会维稳员,切实夯实防控基础,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03.对下沉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县委组织部负责下沉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做好对下沉干部的日常管理、培养锻炼、监督考核等。乡镇党委要做好双导师帮带,指导下沉干部熟悉业务、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派出单位要定期听取下沉干部工作汇报,定期到村(社区)调研,指导促进工作,要加强关心关爱,保障下沉干部的安全健康。所驻村(社区)党组织对下沉干部管理负第一责任,要及时安排具体工作,合理划分工作职责,做好后勤保障。

        04.建立下沉干部管理台账。县委组织部建立《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下沉村(社区)工作台账》,严格落实下沉干部管理考核。乡镇党委建立《下沉干部管理台账》,精准跟踪下沉干部培养使用。派出单位建立《下沉干部派出台账》,确保派出干部衔接有序。所驻村(社区)党组织建立《下沉干部工作纪实台账》,翔实记录出勤、请假、工作落实等情况。

        05.实行“一记录双报告一总结”制度。下沉干部每天填写工作日志,做好相关记录,每天向村(社区)党组织和派出单位条目式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每周汇报一次工作总结,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的,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所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报告。

        06.严格遵守请假考勤制度。下沉干部要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岗、漏岗、串岗;要树好形象,亮出身份,党员要佩戴党员徽章。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需按规定批准备案,请假期间需由派出单位指定专人顶岗,在岗天数不够的,要相应延长下沉时间。

        07.建立“红黑榜”制度。县委组织部将通过不定期督导、定期研判、谈心谈话、一线考察等方式,近距离识别了解下沉干部工作表现。对表现优秀、群众评价好的下沉干部列入“红榜”名单,多渠道进行宣传,给予及时奖励,优先予以提拔任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对不服从统一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作风不实、群众意见大的下沉干部列入“黑榜”名单,在一定范围通报,视情况进行提醒、函询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08.加强下沉干部培育培训。把下沉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民政、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要定期开展相关政策和技能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全面提升下沉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素质。

        09.对下沉干部开展考核。平时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立足下沉干部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核下沉干部的现实表现。

        10.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开通监督举报电话(0356-7025155),督促下沉干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 张娅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