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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公社)老放映员补助资金
一、乡镇(公社)老放映员补助资金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的人员。(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且退休后领取退休费、养老金的人员和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者辞退的老放映员不适用。从事放映工作年限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
(三)补助标准:各县(市、区)自行制定
(四)申领流程:各市审核申报,报省委宣传部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省按年拨付资金,各地结合实际分批发放
(七)咨询电话:贾平 0356-2198592
(八)政策依据:
1、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新广发〔2015〕39号)
附件: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新广发〔2015〕39号).pdf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