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份全市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煤矿领导(含建设矿井施工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监督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3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月份全市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予以公示。监督举报电话:2210372。
全市建设矿井2023年2月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公告.xlsx
全市生产矿井2023年2月份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公告.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