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至19日
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持“线下验证码”到户籍所在地对应服务片区的学校进行验证。
验证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户口簿和常住地户口簿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公租房协议及租房合同等)
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录取。
8月22日至23日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持“线下验证码”选择到居住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进行验证。
验证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材料(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创业就业情况证明材料(创业就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表/营业执照等)
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顺序进行录取。
非城区户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责任编辑: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