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2018年以来,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开展《条例》稿研究起草工作,先后到10个省(区、市)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1.1万份,并请6个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进行专项研究。《条例》稿形成后,广泛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修改。《条例》稿先后报经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2019年3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5月6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共10章46条,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出基本规范。在制定过程中,我们着重把握4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健全党的组织体系,提升党的组织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员。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既明确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基本要求,又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作出制度性规定。四是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并注意与其他法规相衔接,贴近基层实际、体现时代特点。(来源:人民日报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9-05/23/nw.D110000renmrb_20190523_2-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