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问题的重要论述
潘盛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多次重要会议上、在深入各地调研考察中,就“三农”问题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系统全面地阐述了“三农”工作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这些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关于“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三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理论风格,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遵循。
始终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
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以贯之的核心思想就是始终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比如,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又如,强调“三农”向好,全局主动;“粮食安全、‘三农’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要之基,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抓紧抓紧再抓紧。”再如,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必须始终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不松劲,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势头”。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历史眼光和战略智慧对“三农”工作的时代定位,也蕴含着习近平同志深厚的“三农”情怀和远见卓识。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始终是国家安定和改革发展的基础与依靠。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依靠农民的支持参与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依靠农业的积累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依靠农村改革的率先推进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代,从而赢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主动权。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三农”发展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支撑,农民仍然是全社会的基础阶层,农村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三农”问题仍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首要的是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这个“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自觉把“三农”工作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中去认识、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
农业的出路在现代化
习近平同志强调,农业出路在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进步。这为我国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目前,我国工业化已进入中后期阶段,信息化日新月异,城镇化快速发展,而农业仍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阶段。必须充分发挥工业化的反哺支持作用、城镇化的辐射带动作用和信息化的提升改造作用,依靠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努力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补齐农业现代化这个短板。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习近平同志指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应从治国安邦的高度清醒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长期性、艰巨性,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既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集中国内资源保重点;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树立大粮食概念,在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上统筹抓好其他重要农产品生产。同时,高度重视节约粮食,反对浪费。
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习近平同志指出,要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近些年,我国农业科技水平明显提高,2014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1%。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水平仍有较大差距。要以破解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按照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的原则,组织开展重大农业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快发展民族种业,提高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安全环保法治化。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习近平同志指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我们要按照这些要求,在工作中既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又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瞎指挥。在坚持农户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同时,加快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建立健全与国情相适应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加大农业投入力度,财政再困难也要优先保证农业支出,开支再压缩也不能减少“三农”投入。近年来,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加大。但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需求相比,“三农”投入总体还显不足,机制有待完善。应尽快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提高市场调控水平,推动农村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水平。
推进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
习近平同志指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使之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互惠一体,形成双轮驱动;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目标是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这些论述不仅阐明了加强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性紧迫性,而且指明了努力方向。
当前,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着增强,具备了支撑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物质技术条件。我们要发挥制度优势,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坚持和完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努力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大力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在农村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财政支出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维护农民的生产要素权益。完善规划体制,通盘考虑城乡发展规划编制,切实解决规划上城乡脱节、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和水平。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机制,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运行管护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建设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让农民成为体面职业
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保护农民权益,高度重视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他强调,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说到底,关键在人;要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要推进人的城镇化,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这些论述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指明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和解决途径。贯彻落实这些重要论述精神,应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一大批种田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业营销人才、农业经营人才,完善农业支持政策,吸引一部分青壮年留在农村、从事农业。让“农民”由身份称谓回归职业称谓,确保农业后继有人。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当前,城镇化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要素城镇化超前、农民城镇化滞后。应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逐步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
多管齐下提高农民收入。吸引年轻人务农,根本的是要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使从事农业的农民得到与城镇职工基本相当的收入。应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长,使经营农业有钱赚;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打工有钱赚;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尽量增加农民的政策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支持力度,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因地制宜研究实施扶贫攻坚行动计划,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移民搬迁、低保政策兜底、医疗救助等举措,确保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