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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筹推进减贫防贫的思考与建议


        2020-10-21 04:04:01    来源:《晋城工作》  

        ◎  原粉娥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强调:“乡亲们脱贫后,我最关心的是如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让乡亲们持续增收”。我市作为全省首批整市脱贫的地级市,截至2019年底,沁水、陵川两个省定贫困县顺利摘帽,20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6.5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发生率由建档立卡之初的5.37%下降到现在的不到万分之一,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果。我市在实现整体脱贫之后,如何统筹推进减贫与防贫,有效提升脱贫质量,成为脱贫攻坚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一、探索与实践

        (一)提早谋划,创建“1+1”防贫保障机制。按照市委书记张志川关于“我市脱贫攻坚任务不重、但责任不轻,要坚决防止小概率事件颠覆全局”的总体要求,我市在整体脱贫之后,积极探索落实防贫监测预警和帮扶保障机制,确保脱贫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于2019年8月研究出台了《我市返贫致贫预警暂行办法》,配套制定了《我市“1+5”综合防贫致贫保险》,建立了一个预警办法加一个综合保险的“1+1”精准防贫保障机制。结合全市脱贫攻坚“回头看”大排查,通过部门信息“对一对”、干部入户“查一查”、村级会议“评一评”、县乡复核“审一审”的方式,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5000元以下、具有潜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不稳定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方案,建立预警监测工作台账。“防贫保险”保障范围涵盖收入达标、因病、因灾、因意外伤害等生产生活领域,坚持实时监测、适时赔付,确保了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户不致贫。

        (二)有效衔接,压实“3+2”决战帮扶责任。贫困人口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群体,既要精准识别既定标准下“显性”的贫困人口,也要精准识别“隐性”的贫困人口,按照动态调整信息共享机制的要求,摸实贫困人口和纳入返贫监测范围的边缘人口底数。截至2019年底,全市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对象为25户65人;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两类户”共1294户3092人,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4.8%,这是防贫监测帮扶的重点。2020年初,为真正实现“不落下一人”的目标,我市将扶贫对象精准分类为未脱贫户、收入不达标户、易返贫户、边缘易致贫户、重大变故可能致贫户“五类人口”,制定出台了《脱贫攻坚动态清零达标交好大考答卷决战行动方案》,前三类户增加帮扶力量,由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帮扶,逐户落实脱贫措施和帮扶措施,实行干包户、人盯人、连坐连带;后两类户由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动态监测,随时跟进,以村组为单元,实行网格化预警监测周报告制度,实现对预警监测重点的再聚焦和致贫返贫因素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在教育、医疗、住房、兜底保障中的帮扶作用,坚持“存量”“增量”一齐抓,联动把脉问诊,实现动态清零保脱贫。与此同时,综合运用联合督导、暗访督查、回访复查等方式,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现场交办整改,在全市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三)统筹推进,落细“10+10”精准扶持政策。脱贫攻坚交账之年,本来就有许多硬骨头要啃,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又增加了工作难度,特别是贫困劳动力就业方面,受到的冲击不小。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市在用足用好上级政策的同时,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细化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支持脱贫攻坚的十项政策》《疫情期间支持农民增收的十项政策》“双十条”,聚焦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力未就业创业、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兜底保障等十类突出问题,实行行业与属地双管理,统筹推进产业就业“四个一批”和消费扶贫工作,千方百计确保收入达标。截至6月底,全市贫困人口实现就业2.51万人,为2019年外出务工人数的110.96%;安置扶贫公益岗位3284人;纳入农村低保8308户11930人,纳入特困供养2778户2788人,临时救助909人次。市县两级扶贫部门都设立了投诉热线,接受贫困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随时跟进,坚决杜绝小概率事件发生,确保脱贫路上,一个不能掉队,全面小康,一个不能少,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二、困难及挑战

        (一)产业扶贫引领效果不明显。部分扶贫产业发展基础薄弱,项目选择缺乏市场分析和科学论证,产品价格受市场行情、气候影响波动较大,“靠天吃饭”的状况还没有得到解决;产业链条短,没有进行深加工和包装,虽对群众增收有一定促进作用,但产品附加值低,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特色品牌;有的扶贫车间项目同质化严重,产品销售难、增产不增收问题开始显现;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带贫益贫效果不明显。

        (二)部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有些贫困户之所以贫困不是因为没有政策、没有条件,而是自身缺乏积极主动的劳动致富的意识。一些贫困劳动力内生动力不足,自律性不强,出工不出力,甚至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给扶贫企业和扶贫车间的生产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三)脱贫人口“造血功能”较差。经“线上线下”全面排查,入户走访核查与行业部门数据比对、汇总分析研判,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2.5万户6.5万人中,1人户和2人户占57%,因病因残致贫户占57.2%,60岁以上的占35%,大多是老弱病残等特困群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受限,生产经营性收入增长乏力,转移性收入占比较高,存在“断血即返贫”风险,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三、对策和建议

        (一)壮大特色产业,打好增收脱贫的“升级牌”。产业扶贫既是脱贫攻坚有力抓手,也是产业富民的治本之策。要始终将特色产业发展作为持续增收的突破口,通过合理安排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构建“一村一品一主体”的产业扶贫模式,激活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一是发挥资源优势抓特色。要立足自然禀赋和资源特色,结合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发挥比较优势,努力把特色做响,把规模做大,形成蚕桑、食用菌、中药材、干鲜果等产业齐头并进、各具优势的发展格局。二是依托市场主体抓带动。依托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大限度地将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聚合,既有效解决“种什么”“养什么”的生产盲目性,又有效化解“销售难”的市场风险,弥补贫困户缺资金、缺技术、缺信息的劣势。要充分发动本地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设立非固定性岗位,让滞留在村的贫困边缘劳动力就近就业。三是探索联结机制抓益贫。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各级财政拨款、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要全面排查,做到“账上有底、心中有数”,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监督权。建立由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普通农户、贫困户共同参与的运营机制。形成既要多方受益,又要向贫困户等弱势群体倾斜的利益分配机制。

        (二)激发内生动力,提振自立脱贫的“精气神”。“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贫困群体始终是脱贫攻坚的主体,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制度。完善宣传、教育、培训相协调的机制,通过技能培训、文化教育使贫困群体获得致富的能力、受到文化的感召。二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鼓励各类企业和单位凭借自身优势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乡村能人脱贫奔小康的“头雁效应”,激发贫困群体的学习热情和学习能力。大力推广“扶贫爱心超市”,形成依靠劳动脱贫光荣的舆论导向和正向激励。三要努力营造贫困人口立志脱贫的客观条件。要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锚定“缺文化、少技能、无动力”的健康劳动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尽快参与生产就业,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对于适合发展生产的地区,应从产业资金投入、经营主体培育、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综合施策,推动现代产业实现内生发展。

        (三)落实综合保障,织牢兜底脱贫的“民生网”。围绕健康、教育、社保等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兜底保障机制。一是扩大兜底救助范围。将防贫兜底救助与农村低保制度结合起来,建立低保标准与消费水平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搞好防范返贫和临时救助间的有效衔接,解决临时因病、因灾、因意外致贫返贫家庭困难问题,把“病残”人员全部纳入兜底救助范围,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托住“救急解难”的底线。二是创新兜底救助方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根据防贫对象不同需求,有针对性采取医疗救助、民政救助、教育救助、残联帮扶、长期护理险、防贫补充保险、低保兜底、社会救助和人文关怀等防贫救助举措。三是构建兜底救助保障体系。统筹教育、卫健、医保、民政、残联、人社等部门行业资源,进一步完善防范返贫的政策措施,注重政策的衔接配套,联动推进;做好政策的精准落地,“把帽子戴在该戴者的头上”;加强动态管理,信息共享,进出有序,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实现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与其他扶贫政策的激励功能正向互动、持续发展。


        (作者系市扶贫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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