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重要通告
2020年8月1日起,晋城市主城区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轻型载货汽车实行限行管控。7月15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主城区限制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轻型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为进一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从2020年8月1日起,晋城市主城区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轻型载货汽车实行限行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 限行范围:东至金凤路(含)、南至白水街(含)、西至西环路(含)、北至北环路(含)。
● 限行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轻型载货汽车。
● 限行时段: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全天限行;轻型载货汽车每日6:30-22:00限行。
● 为创优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鲜活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市容环卫等关系民生的轻型载货汽车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市区通行证后限时间、限路线通行;外埠车辆需临时进入限行区域的,可就近到辖区公安交警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手续。
● 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违反限行规定、未办理通行手续驶入限行区域以及未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的轻型载货汽车,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