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10日起,阳城县城区域将全天实行货运车辆限行管控。2020年1月2日,阳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县城区域实行货运车辆限行管控的通告。为进一步改善县城大气环境质量,缓解交通拥堵,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2020年1月10日起,对阳城县城区域实行货运车辆限行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县城道路。东至滨河东路、阳济路0-K1+710,南至滨河西路通泽大桥,西至析城大道,北至太岳路。
二、限行车辆:货运车辆(黄牌)
三、限行时段:全天
四、绕行线路
(一)河北镇、驾岭乡方向来车可绕行惠阳煤矿至白桑乡张庄村环县城公路、马苽线至阳济路;
(二)横河镇、董封乡、次营镇、演礼乡、固隆乡、西河乡方向来车可绕行迎宾大道、阳北高速至汉上村环县城公路至阳端线、八芹线、G342;
(三)过境货运车辆可绕行安阳高速、G342和八芹线。
五、为创优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对于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油品配送、餐饮经营、市容环卫等关系民生的管控车辆,必须到公安交警部门申领通行证;对于需临时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必须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通行。申领通行证的车辆必须经环保部门尾气检测合格。
六、运输易遗洒物品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不得抛洒; 运输渣土车辆,必须保持车身干净。
七、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对于未办理通行手续驶入限行范围路段以及未按通行证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的货运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来源: 太行日报